对于我而言,家乡,这两字陌生又熟悉。记忆里的家乡,有着那一排低矮的土坯房,和它专属的破旧模样,旁边农田里的松软褐色泥土,有拔芽的蔬菜,也有葱葱郁郁叫不出名字的野菜,它们混杂在一起,独特的芳香是怎样勾起了我的谗欲。在那些没有围墙的农家小院里和邻居小孩肆意玩闹的身影,那脸上的笑靥是怎样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模糊不清。在那座有着铁栏的石桥里,桥下流淌着的溪水里清晰可见的卵石,桥头兀立着石碑上写着小村的名字,独一无二。在那些已经似是而非的记忆里,曾住过我怎样的幼年时光。
后来总随着父母工作地点的变动,我不断辗转各个城市。每次期末固定的搬家让我对家乡的依恋也越来越淡薄,因为在我的思想记忆里,住过的每一座城市,都只像是曾接纳过我的一个驿站,没有夹杂太多感情,也更谈不上思念,只是千万过客中的一员而已。
再后来,中学毕业,我才回到家乡,也只是每周末放假,但仍然是寄居在亲戚家里,不曾回去。于是我的家乡对我而言,只是一个记忆里的地方,它只是给予了我生存的机会,却并没有教会我去寻找和思念它。
真正地回到属于我自己的家乡,去体会它,是我将近高中毕业了,父母由在外地打工回到了本地,而我也终于结束了寄居的生活回到了自己家里,才有了机会近距离地切身感悟家乡给予我的一切。在这里,不会有人会在遇见时聊天总以国家政治、社会大事开始,他们更多关心的是柴米油盐般的琐碎小事,也会隔三差五的坐在一起唠家常。
镇里,每当赶集市那天,总是格外的热闹,各乡邻里遇见时都会热情地打招呼,拉进屋里坐会儿,摆上刚买回来的新鲜水果,亦或是结伴再去街上走走,即便是没有什么要购置的物品,也要再去一趟。我家乡的小镇没有城市发展得那么迅速,所以也因此才保留了那一份纯粹与朴实和一份专属于小镇的情怀。
沈从文先生能将《边城》写得那么秀美、清丽,感动无数读者,也是受了美的熏陶吧。乐于其中,醉于其中,自然他的笔下流淌的便是一份赤子情怀和言不尽的感动了。我的家乡,没有湘西风凰古城那么有情致,我也写不出那些让人不觉想要去走一走、让人心生感动的文字。
在我十八岁时,我又再次离开家乡,去往县城里完成我的求学之旅。小镇塑造了我内敛沉稳的性格,踏踏实实,不桀鹫张扬,所以在我融入此城的时,我仍保留了小镇赋予我的纯朴,虽也像是在随波逐流了,但我知道自己来城市是为了什么。
但是让我始料不及的是,这次我竟会如此怀念我的家乡,特别是那大片大片从翠绿变得金黄的稻谷,还有那香甜的融入乡村气息的千净瓜果,那一排排低矮的楼房,那桥下的汩汩溪流,最重要的是那些笑容满面的乡亲们,都让我心里涌起阵阵温暖。
现在的我,也终于知道,无论我在哪儿,最后都有一个地方会随时接纳你、包容你的地方,那就是我的家乡,那是会让我思念的地方。 原来,我对它,是爱着的,只是被我自己遗忘了,忘记我也是爱着的。跟随着时间,这份爱越来越清晰。
我爱它,因为它是我的根,我爱它,因为它给我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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